反右派斗争的严重扩大化及其后果,这是我听到的最客观全面的评价
#大有学问# 文|白马惊天剑事实表明,反对社会主义制度和党的领导的敌对势力确实存在,对极少数右派分子的猖狂进攻坚决予以反击,借以教育广大党员和人民,是正确的和必要的。但是,由于当时党对阶级斗争和右派分子进攻的形势作了过分严重的估计,并且沿用革命时期大规模的急风暴雨式的群众性政治运动的斗争方法,对斗争的猛烈发展又未能谨慎地加以控制,致使反右派斗争被严重扩大化。反右派斗争开始以后,在会议上、文件中被指名为右派分子的人数迅速增加。1957年8月1日的《中共永嘉县委关于反右派斗争的初步总结初稿》认为:“6月份闹事事件22起,属人民内部矛盾闹事事件仅一起,群众闹事、敌对阶级与右派分子参加煽动即有20起,其中有1起是敌人有组织有计划地向我们进攻。”由此可以看出,与全国各地一样,永嘉当时在反右派斗争中“左”的现象就已十分明显。随着形势的发展,一些单位还规定了划右派的具体数字指标,而上面的指标在下面一些单位也被突破了,如在三江乡,县委批准划右派分子3名,而乡里擅自划了6名,结果引发闹事事件。由于当时复杂的情况,卷进去的人们情况各有不同,属于敌我矛盾的人是极少数,大量的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也确有一些处于敌我矛盾边缘、拉一拉就可以过来的人,也有一些一时难以分清属于哪类矛盾的人。还有一些情绪偏激但并不是出于敌意的人,甚至只是对本单位提了一些尖锐的意见的人。这几种人中的许多人都被划成了右派,打击面严重扩大。到1958年7月17日,全县共划右派分子121人[1]。反右派斗争逐渐扩大化后,县委也提出过一些需要慎重从事的指示。如1957年11月7日,县委批转县监委《关于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不要过早地对犯有错误的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意见》时,指出“在运动中成批地过急过早地处理犯错误的党员,借以推动运动的做法是不妥当的”,要求严格掌握执行处理的批准权限与手续的规定。在此前后,县委还发出通知,规定对任何右派分子(不论戴帽子或不戴帽子),未经一定的审批手续,不得擅自开展斗争;政治问题与思想问题必须严格区分开来。但是在当时的大气候下,这些努力并不能从根本上扭转反右派斗争严重扩大化的局面。被划为右派分子的人,即被列入敌我矛盾的范畴,不仅政治上受到严厉批判,而且组织上、行政上也分别不同情况进行了处理。轻则降职降薪、留用察看,重则送劳动教养,有些人同时还被开除公职,开除学籍;凡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均被开除党籍和团籍。这样,造成许多同党有长期合作历史的朋友,许多有才能的知识分子,许多政治上热情而不成熟的青年,还有党内许多忠贞的同志,由于被错划为右派分子,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和不公平的打击,经受了长期的冤屈和磨难,不能在社会主义建设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这不但造成他们个人及家庭的悲剧,也给整个党和国家的事业造成巨大损失。反右派斗争的严重扩大化,还使县委探索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良好开端受到挫折。在经济生活方面,农业合作社中包产到户这样创造性的有益探索,在反右派斗争中遭到严厉批判,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重新放开一点私营经济的新设想,也被弃置;反冒进被看作右派或者接近右派的言论,也受到批判。在政治思想和文化生活方面,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受到严重干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的贯彻执行受到极大损害。[1]沈德甫:《关于永嘉县的反右派斗争问题》,1958年7月17日。此后的事实证明,当时划的这121名右派分子,基本上是被错划的,1978年落实党的干部政策后,逐步得到了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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